台灣地區有線電視普及率、已經高達七成,卻有將近七成的收視戶、沒有契約來保障收視權益, 而遭到業者、任意斷訊,甚至隨便漲價。電視文化研究會、今天在公佈民調結果的同時,建議政府公權力應該適時介入,或者成立仲裁單位,以維持市場秩序。有線電視調查顯示,台灣有線電視普及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二點五,沒有與線業者簽約卻有六十九點四,主要原因是百分之七十四點一的收視戶,不知道政府有法律保護,因此面臨斷訊,停播。頻道變動時百分之四十七點五自認倒楣,有反應的人也指示打電話詢問而已。造成經常斷訊或停播的原因,有百分之四十四是市場競爭導致,至於有線收費多半都認為,每個月以五百元以內最為合理,面對消費弱勢市場,電研會所舉辦的座談中,建議政府適度介入,或者成立仲裁單位,才能適時保護消費權益,維持市場秩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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