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縣自治法將修正

各縣市民代到底該領多少錢, 面對自肥案的風波, 內政部將修正省縣自治法, 明訂各級民代不得支領退職金,而地方民代所支領的各項費用也將會採取正面表列的方式, 避免民代們自行增肥。

在各級地方民代費用支給條例草案中將依標準化, 正面表列, 和常態化辦理, 標準化就是二十一個縣市的民代拿得一樣多, 正面表列下, 除了現行明定的項目外, 也會斟酌加入行之多年, 像是出國考察等等費用, 其它未列入者將不准支領, 在法制化和常態化之後, 民代們領的錢就得拿出一部分來繳稅了。

修法之後, 民代們的薪資將統一而且明確, 當然就不會發生自肥的現象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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