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重病, 瀕臨死亡, 誰來決定還要不要繼續救治? 衛生署說, 患者自己有權, 決定要不要放棄急救, 選擇自然死. 為了讓死亡更有尊嚴, 衛生署開始草擬條例, 讓自然死合法化.
朱太太住進安寧病房三個星期, 她決定放棄化學治療.而最大的支持, 來自她的丈夫, 朱先生.
安寧病房可說是國內自然死合法化的先驅, 然而, 在衛生署草擬的自然死條例中, 卻規定了只有病患才能作出決定.
然而, 和許多癌症末期患者一起走過最後一段日子的醫護人員卻指出, 太多時候, 患者對自己的情況, 只能用無能為力來形容.吳彬源醫師也建議, 或許可以比照國外, 人們在意識清楚時, 進行授權.人們終將面對死亡, 面對時, 您會如何決定? 尊嚴和平靜, 是否會是您的選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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