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伯颱風省水利局四官員被判刑

  正當社會各界檢討這次溫妮颱風政府官員失職責任的同時,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就去年賀伯颱風、造成板橋地區大淹水的失職官員做出宣判。包括省水利局前十工程處長傅國雲等四名官員,被判處三年二月到四年不等徒刑。

  去年七月三十一號賀伯颱風,板橋地區光復及土城兩水門沒有開啟,造成當地大淹水。雖然省水利局十工處在案發後堅稱已經將水門移交台北縣政府,沒有責任,但承審法官歷經近一年偵辦,認定水門其實尚未點交,因此判處颱風來時人仍在家中的。(前十工處長傅國雲、官員宋宏剛兩人四年及三年八月,許富善較重徒刑,至於許富善及蔡茂明雖然到班,但督導不周也分處三年二月及三年六月徒刑。)法官指出,考量到四人都是奉公守法公務員,因此檢察官起訴的重刑已經予以減輕。至於賀柏受災戶在判刑確定後也可申請國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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