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拖吊

  環保署將推動廢棄機動車輛四八小時拖吊工作,未來民眾透過○八○專線通報,警政單位在四八小時內完成查報及張貼,環保局在四八小時內完成拖吊工作,如果車主在公告一個月內沒有處理,車子將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此外民眾的獎勵金也酌予提高,汽車最低是兩千五百元,機車最低是五百七十元,這項新措施可望年底前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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