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蔘電玩弊高院二審宣判

  周人蔘仍然維持原判。前中山分局分局長程文典﹐則被加重量刑﹐改判八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針對周人蔘電玩弊案等32名被告,進行二審宣判。周人蔘維持十年六個月,罰九億元的原判,前松山分局副分局長練錫銘,及周人蔘帳房連玉琴及張秀真,都維持原判。而加重刑責的部份,前中山分局分局長程文典,被改依職務上詐欺罪嫌,加重刑責,由一審的六年六個月,增加到二審的八年有期徒刑。李炎輝由五年,改判八年六個月。減輕量刑的有陳衍敏因涉嫌收賄罪由十八年徒刑,減輕為十二年。許良虔則由一審的二十年,減輕為二審的十四年十月。趙翠芝由一審的十五年,減輕為二審的五年徒刑。而上一次的宣判,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儀,由兩年改判一年半,前航警局局長曾淇水,由十二年改判八年,科長盧松男,由兩年六個月改判兩年十個月,前少年隊隊長馬振華,由十四年改判十一年六個月。因此這兩波宣判,大致都獲得了二審減輕罪刑,周人蔘聆聽宣判後,神情黯然,並沒有表示要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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