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准首宗輻射屋住戶聲請國家賠償案。 法官認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偵測得知民生別墅有異常輻射污染卻沒有盡告知的義務,使居民在高輻射傷害下生活了七年,因此一審判決原能會應給付48名台北市民生別墅住戶3845萬9660元。法官判決這起國家賠償案主要是依據衛生署委託民間進行的流行病學報告, 顯示原告血液遺傳效應和致癌危險度都較常人為高,這與被告怠於職務有關,所以應賠償居民精神損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准首宗輻射屋住戶聲請國家賠償案。 法官認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偵測得知民生別墅有異常輻射污染卻沒有盡告知的義務,使居民在高輻射傷害下生活了七年,因此一審判決原能會應給付48名台北市民生別墅住戶3845萬9660元。法官判決這起國家賠償案主要是依據衛生署委託民間進行的流行病學報告, 顯示原告血液遺傳效應和致癌危險度都較常人為高,這與被告怠於職務有關,所以應賠償居民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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