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李信宏貪瀆判刑15年

  桃園市長李信宏、涉嫌收取回扣貪瀆案,桃園地方法院傍晚宣判,李信宏判刑十五年,不過李信宏將提起上訴。

  桃園市長李信宏,是八十四年,在桃園富國段土地價購案中,涉及和李氏宗親會長李榮芳,共同對三筆土地,從中收取回扣三千三百萬元,去年被人檢舉後,隨即被收押禁見,下午桃園地方法院宣判並追回贓款,不過涉案的李信宏夫婦和多名被告,都沒有出庭聆聽宣判,李信宏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她從事代書的妻子賴玉燕,被判十二年,李氏宗親會長李榮芳,被判六年,同案共有十三人被判刑,宣判後李信宏夫婦避不見面,不過根據了解,李信宏夫婦將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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