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治安越來越壞,不少人認為,應該用重典來治亂世。立法院今天就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大幅加重販毒、吸毒的刑責。希望有效遏止毒品氾濫。

  為了讓大家從字面上更瞭解毒品危害的可怕,原名肅清煙毒條例法案,改名為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在立法院下午三讀的條文中,將毒品按種類不同分為三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也就是海洛因,鴉片等毒品,處唯一死刑。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為製造毒品,而種植罌粟或古柯,處無期徒刑,而犯以上這些罪,除被判刑外,還將沒收財物為防範毒品繼續氾濫,法案中新增訂,以強暴脅迫等非法方式,使人被迫或不知情施用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此外,為保護青少年,也新增訂,成年人引誘未成年吸毒者,加重二分之一刑責新修訂的法條,加重販毒吸毒的刑責,按全國反毒會議的決議,對可疑吸毒者,主管機關未來也可強制進行尿液檢驗。法案中也新增,為鼓勵自首的吸毒人,可免送法院或檢查機關,給予自新機會這項法案的通過,可說是政府為打擊犯罪的一項有利工具,配合已通過的組織犯罪防治條例,洗錢防治法,及還在審查的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政府維護治安,將有莫大幫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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