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公佈

  陳進興等人在逃亡時,擁有大批槍械,讓人大吃一驚,黑槍氾濫看了就怕。為了有效遏止。李總統今天公佈施行,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只要製造、販賣槍枝,最高可處死刑。

  要整頓治安,掃槍是重點工作。修正通過的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總統公佈後,二十六號生效。新法大幅提高刑責,凡是製造、販賣、運輸槍炮工人犯罪之用者,從過去的七年徒刑,大幅提高為死刑,併科五千萬元罰金。而單純持有者,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元罰金。由於未來持槍將處重刑,政府也公告三個月的自首期,從十一月二十六號到明年二月二十五號,自動報繳的人,免除其刑。

  而國防部也表示,這三個月,軍方也同時開放國軍官兵報繳槍械,像有些民眾趁退伍時私自攜帶軍品,留作紀念,應儘速繳械,以免受罰。而李總統登輝先生對於新法也寄與厚望,總統說,新法對於提高政府檢肅非法槍械持有,與有效遏止槍枝氾濫、進一步嚇阻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將發揮正面積極的作用。總統同時呼籲,全民和警方攜手合作,共同為打擊不法,維護社會安定,奉獻心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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