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快速發展消費者應自我保護

  據統計,今年全球透過電腦網路成交的生意,已超過八十億美元。台灣目前的網路交易也出現了消費糾紛。目前經濟部正推動“百萬店家上網總動員“,消基會呼籲政府儘速立法,防止可能的經濟犯罪,民眾也要學會自我保護。

  消費者買東西愈來愈方便,繼郵購之後,網路購物也成為新的流行。不過消基會在接獲民眾購買硬碟卻收到烏龍茶的申訴案件後,發現網路購物確實沒有足夠保障。

  在這場座談會中,相關單位所呈現出來的就是,網路店家的設立不須執照也無主管機關;消費者權益也未納入消保法;網路支付工具像信用卡的安全性更沒有被重視。

  調查局也指出,網路購物可能衍生的問題包括:消費者不知道商店在哪裡?合不合法也不得而知。此外,貨品在購買前看不到,更糟的是將信用卡號碼鍵入電腦的後遺症。可說到處是犯罪陷阱。

  因此,消基會主張政府應儘速擬定網路店家登記暨管理辦法,將網路交易納入消保法,並強制實施網路支付工具安全管制,例如保障安全電子交易、避免盜用的set 卡等等。在此之前,消費者最好謹慎從事網路消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