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人身保護和山坡地保育法案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有關人身保護和山坡地保育的法案,明定司法檢警在偵訊犯罪涉嫌人時,必須全程錄音、錄影,而違反山坡地保育,濫墾成災致人於死,最高可判處十二年徒刑。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有關犯罪偵查過程的修正在立院延宕了兩年半,今天立法院修正六條,內容是,司法檢警在偵訊過程,必須錄影錄音,可以避免有沒有刑求或不當取供的疑慮,而偵訊過程除了律師之外,法定監護人,家長,醫師,社工也可以全程陪同涉嫌人並得陳述意見,偵訊除了夜間逮捕,有時效急迫性,或接受偵訊人同意,檢察官特許之外,不得在夜間進行至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除了加強使用人責任之外,水土保護責任也擴及開發經營人,和所有人,如果因為開發不當,或濫墾濫伐成災傷及人命最高處十二年徒刑,併科百萬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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