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議員蘇治洋被判刑八個月

  台灣省議員蘇治洋脅迫土銀總經理陳棠一案,蘇治洋今天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台北地院指出,因為蘇治洋之前已經有兩次妨害公務前科,分別遭判刑及緩刑,因此這次不得易科罰金、不得緩刑。蘇治洋是因為土銀發放受災戶補償金事件,脅迫土銀總經理陳棠不得離開辦公室,並以拆信刀威脅同歸於盡,法官認為他逾越民代為民服務的範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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