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紀律委員會今天針對市議員李承龍毆打市府官員案做出逞處,將李承龍停權三個月,換句話說,李承龍這三個月內不得出席會議。這是市議會有史以來對議員失序行為做出的最嚴厲處罰。李承龍接受處分,但是堅持不向市府官員道歉。 台北市議會紀律委員會召開的委員會議,一致同意李承龍必須為毆打市府官員付出代價。
李承龍的處分案經市議會大會通過,但是李承龍緊咬市府出租小巨蛋土地案,不當得利,強調他不會向市府道歉。
即使李承龍遭議會停權三個月,但是市政府仍然認為除非市議會能改變目前的質詢模式,市府官員不再出席市議會的臨時會。
交通局長賀陳旦和交通局科長謝銘鴻連合向台北地檢署提出訴狀,控告李承龍傷害和毀謗。由於這次事件,讓府會之間的裂痕更加擴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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