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仲介賣淫無罪警方無奈

  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日前在審判一宗妨害風化案件時,由於賣淫的應召女郎被法官認定為非良家婦女,因此判決從中媒介的賓館女服務生無罪開釋。此舉,引起地方強烈震撼,而高雄警方掃黃的鐵腕手段,絕不因此而有任何的鬆懈。

  這項震驚地方的司法判決,最主要是因為合議庭法官認為,負責抽傭的賓館女服務生,雖然收留汪姓女子,在房間內和客人發生姦淫行為,但如果應召的女子,以賣淫為生,則應當被界定為非良家婦女,並不符合刑法規定,將抽佣女子判刑定罪。

  而對於法院的判定,高雄警方也感到相當的無奈,但並不至於影響未來警方掃黃的決心。

  這起見仁見智的司法案件,兩方面強調的都是依法行政,而究竟何者才能充份扮演好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守門人角色,恐怕值得立法單位的深思。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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