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交響樂團團長陳澄雄涉貪污被判刑

  單純的音樂界,也爆發貪污。台灣省立交響樂團團長陳澄雄,涉嫌虛報佈景裝潢費用,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一個月。並追繳貪污所得43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台灣省立交響樂團團長陳澄雄、以及演奏組主任林東輝,在82年間,辦理大陸【走西口】歌舞劇在台公演時,利用不實發票,虛報佈景裝用以及修理費用,共計43萬六千元。

  陳澄雄、林東輝兩人,各判處七年一個月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並追繳貪污所得。合議庭庭長林秋華表示,兩人犯案時間,是在貪污治罪條例修正之前,而且舊法比較有利於被告,因此是依修正前的貪污治罪條例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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