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如果未滿十四歲,違反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今後可能是由您這位法定代理人代為接受處份。這是交通部積極草擬的修正條例重點之一,請您注意。
每一年有七千個人死於重大交通車禍,眼看交通安全問題嚴重,交通部指示所屬單位提出不合時宜和處罰太輕的交通法規。其中,超速依現行規定,超速20公里以上每超速十公里,加罰一千,超載除現行規定外,每超載一公噸,加罰一千塊,酒醉駕車再犯者,掉扣駕者至少三年,車禍中,致人於死吊銷駕照,而且終身不得再考照,即使無人受傷,只要逃逸就吊扣牌照。
目前建議的修正條文超過四十條, 交通部將在近期邀相關單位,會商討論。不須修法的,將儘速修正,公告後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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