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女服用市售的調經藥【經安片】,導致胎死腹中。受害人向藥商討公道,卻被反控恐嚇。衛生署表示藥品管制的確應該加強,不過為了自身的安全,民眾用藥也須經過醫師指示。
劉女士在不知道自己懷孕的情況下服用西德某公司出產的經安片,導致胎兒畸形最後胎死腹中。事後劉女士向該公司要求還他公道,否則召開記者會予以舉發,結果反被該公司反控恐嚇,由高雄地院提起公訴。
這個經安片是在民國五十六年由當時的省衛生處核可,由於年代久遠,無法確認藥單中是否說明懷孕婦女不可服用。而劉女士則是擔心這種藥物不須醫師處方箋也可以在藥局裡買到,而批評衛生署的管制失當。針對這點,衛生署呼籲民眾切勿私自服用藥物,還是要按照醫師指示,才能確保安全。
為了避免類似的不幸,衛生署已成立【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中心】,民眾若有疑問,可直接洽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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