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今天將涉嫌收取工程回扣的台西鄉長林金城,和崙背鄉長李合同,依貪污罪起訴,分別求處12年及13年有期徒刑雲林台西鄉牛厝村排水工程,和崙背鄉羅厝公墓周邊工程弊案,檢察官偵查終結。台西鄉長林金城和崙背鄉長李合同,涉嫌收取數十萬元的工程回扣,雖然貪污的金額不大,但是檢察官為了遏阻收錢的歪風,引用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的法條,將兩人分別求處12年和13年有期徒刑。
長久以來,地方民代和工程包商之間,經常有不當的金錢往來。尤其在選舉過後,司法單位都會著手調查。檢察官除了將這起案件求處重刑,也同步追查雲林地區鄉鎮市的工程弊案,以達到嚇阻的作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