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改公訴法務部決定翻案

  立法院初審決議將強姦罪改為公訴罪,希望嚴懲施暴者,不過在考慮保護被害人的意願後,法務部已經決定尋求翻案。

  在我國已經行之有年,要提出告訴才算數的強姦罪,在立法院多位立委的堅持下,很有可能變成不能和解的公訴罪,立委修法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施暴者能夠接受法律制裁。

  不過法務部在考量後,認為現行的社會風氣,仍舊有部份強姦被害人,在顧全顏面的情形下,不願意曝光,因此反對立法院的意見。

  而法務部提出的版本和立法院最大不同之處,是立法院除了了夫妻之間的性行為外,其餘的強姦罪都是公訴罪,而法務部則是將輪姦、強姦殺人、強姦致死等行為改為公訴外,其餘還是告訴乃論,不過由於立法院已經完成委員會的審查程序,法務部希望行政院能夠透過政黨協商,在二讀時尋求翻案的機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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