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重大解釋,大法官認為,軍人屬於公務員的一種,因此服役年資可以合併公務員年資計算,這項解釋將使得當過兵的公務員可以提早退休。
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文指出,軍人有依法領取退伍金、退休俸的權利,同時也可以將軍中服役年資與擔任公務員的年資合併,作為退休的計算。
由於人事行政局之前規定,公務員如果留職停薪去服兵役,退伍後又再復職的,才可以將服役的年資併入計算,大法官認為這項規定有違公平原則,因此做出這項解釋,大法官要求現行違憲的制度,必須在一年以內加以改變,屆時當過兵的公務員,將可以多獲得一些年資,甚至提早退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