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潑硫酸婦人何美能被判無罪

  半年前,對北一女學生潑灑硫酸,造成19名學生和一名路人灼傷的婦人何美能,法官今天判她無罪,但是她必須在療養院強制治療三年。這樣的判決,北一女學生和家長,既不服,又無奈。

  何美能,是在今年一月13號,帶著裝有硫酸的水桶,連續向北一女放學的學生潑硫酸,引起各界對精神病患的熱烈討論。法官認為,何美能精神鑑定結果證實她罹患妄想症,在案發當時心神喪失,依法不罰,因此判她無罪在法律上,何美能雖然免負刑責,但是她仍然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必須接受保安處分,進入市立療養院強制治療三年。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北一女中的學生和家長表示不服氣,同時也很無奈學生心理的傷害已經造成,身上的疤也會永遠存在。法官表示,像何美能這樣的案件,還有很多,最後幾乎都是依法無罪。三年後,如果強制醫療的成效不佳,也只能依精神衛生法,進入相關醫療院所繼續治療,這樣的社會成本幾乎是無窮盡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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