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車如何保護自己權益?

  消費者買新車一定要小心。今天一輛克萊斯勒neon車款發生疑似火燒車,消費者要求立刻退車不成,轉向消基會投訴的消費糾紛,今年因火燒車瑕疵,到消基會申訴的已有六件。倒底,買新車時,消費者該怎樣保護自己,請看我們的報導。

  自稱受害的消費者許明美,上星期她看上這部克萊斯勒neon le sport的新車,去年這部車市價64萬九千,現在正逢促銷期,她以50萬一千元成交。沒想到才開了四天,她的愛車就出現疑似動力方向盤油滿出,造成火燒車。

  退車要求,沒有獲得車商立即回應。於是她一狀告到消基會。克萊斯勒下午發表新聞稿強調,一切依消基會規範處理。其實,這不是單一事件。汽車申訴案件,已經連續兩年高居消基會申訴案件數量前三名。像火燒車這類重大瑕疵,去年就有74件,另外,新車屢修不復的比例引起汽車糾紛,更是驚人。面對這些申訴,消基會主張事前以定型化的定車契約,事後,立即請人鑑識車子,來保障車主權益。但是最基本的是,搞清楚購買車型特色和購車年份。買到問題車,國外有檸檬法保護,明定,新車一年出現四次重複瑕疵,即可退車。可惜,台灣目前還沒有立法保障,唯一補救方法是先到消基會備案,等鑑識結果證明機件卻有疏失,才可退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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