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華銀行中壢分行,兩年前保管箱遭竊案,法院今天判決世華銀行未盡保管責任,應賠償受害人兩千萬多元。依這項判例,以後銀行保管箱遭竊,縱使不知道保管金額多少,可能都要賠錢。世華今天說尊重法院判決,不過被害人認為實際損失大於兩千萬,將提上訴。
八十五年十二月世華銀行中壢分行出租保管箱遭歹徒鑿牆侵入,五十一個保管箱被洗劫一空,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訴,認為世華銀行沒有盡到保管的責任。台北地方法院作成首宗判例,世華應全額賠償。法官認為,承租保管箱的被害人提出的損失財務證明和警方起出的贓物相同,所以做出這樣的判決。
這起銀行保管箱被竊案,共有四十三戶申請賠償,世華銀行已和大多數受害者達成協議,僅少部份受害者不接受世華的賠償,原因是損失金額太多,而案發後世華處理不當。
而世華銀行獲知法院判決後,僅淡淡的表示尊重法律判決,但是不排除上訴的可能。法院這次判例,會不會對保管箱契約的修訂造成影響,值得觀察。(周長勝 金愛蓮 榮昊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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