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劫機回顧和處理

  大陸人士劫機來台的案件,近來較為少見,因為劫機事件觸犯國際公法,不論在台灣或被遣返回大陸,都會被判刑。以82年為例,大陸人士劫機來台事件,高達十件,全被台灣司法判處六到十三年徒刑,這些大陸劫機犯的下場,現在又如何?我們從回顧開始告訴您。

  民國82年被喻為台海兩岸劫機年,大陸人士劫機來台事件,高達十起。劉保才和黃樹剛兩人,劫持一架中國南方航空班機到台灣,掀起劫機風暴,黃樹剛後來被判刑十年,前年依照兩岸協議被遣返回大陸。被判刑七年,假釋後送往新竹靖廬的劉保才,感到非常不平衡,一度自殺抗議。但是這兩人卻掀起的劫機風暴,同年8.10號,師月坡劫一架國際民航班機來台,被判刑九年,現在人還在新竹靖廬,不過劫機事件簡直每逢節日,平均一個多月就發生一次,劫機動機不外乎:躲債或投奔自由。

  楊明德和韓鳳英夫婦就帶著兒子楊洋,在中秋節劫持四川航空班機來台,希望給兒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不過楊明德最後被判刑九年,已經假釋被收留在新竹靖廬,韓鳳英和黃樹剛一同被遣返回大陸,最可憐就是楊洋,父親被關,母親在對岸,當年的小朋友,現在已經國小五年級,由台北市兒福中心照顧,不過父母劫機,造成楊洋心中陰影,到現在都還在復原中。

  攤開近五年來的大陸人士劫機史,多達12起,十六人,台灣方面最輕判處六年,最重十三年,現在有八個人在監獄服刑,六個人獲得假釋被收留在靖廬,二人被遣返。服刑中的劫機犯現在都已經適應,但是被遣返,不見得就有比較好的下場,由於劫機觸犯國際公法,在兩岸都被視為嚴重罪行,被遣返的黃樹剛,當時笑著離開台灣,回到大陸卻被判處更重的無期徒刑,不過大陸不承認台灣的判決,基於一罪不兩罰的人道精神,也讓我方暫時不遣返劫機犯。(彭椿榮 張惠真 張書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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