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十月的台中縣女童「小玉」遭強暴凌虐案,法官認為被告「港區之狼~王文祿」,不僅以殘酷的手法、對小玉施暴,還連續強暴八名國中國小女生,惡性重大,因此判處重刑20年。
惡名昭彰的台中縣港區之狼~王文祿,留著長髮鬍鬚,一臉兇惡,這樣的人,對十一歲的女童小玉來說,是個恐怖影像。去年十月,28歲的王文祿把小玉拖進空屋強暴,甚至兇狠的把竹片插入小玉的下體,大量流血的小玉被醫生搶救回生,但卻精神異常,到現在還無法平復。小玉的祖母主動緝兇,警方接手偵辦一度抓錯人,最後鎖定王文祿,而法官更查出,王文祿從去年6月到今年3月,在台中縣清水、梧棲、沙鹿地區,以問路或拿玩具為由,連續強暴八名國中國小女生,引起地方恐慌,後來經DNA比對,與強暴小玉等五名被害人吻合,將他定罪。今天台中法院宣判,法官認為王文祿惡性重大,嚴重殘害女童身心,依強姦等罪,將他判處重刑20年,褫奪公權十年。(張惠真 楊振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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