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動物、將要受罰!台北縣淡水鎮一名國小的教導主任,因為在學生面前、摔死一隻野貓,被農委會依照【動物保護法】處以罰款!這名教導主任表示,他不是故意要把野貓弄死的,如果被罰、也只有認了。
淡水中泰國小的教導主任李啟疆,上個月二十四號被家長指控當著學生的面前摔死一隻野貓,家長和保護動物團體向農委會舉發,農委會做出決定,對李啟疆罰款新台幣一到五萬元。在中泰國小任教十多年的李啟疆表示,他沒有故意要致野貓於死地,如果他這麼心狠,就不必當著學生面前摔貓,直接把貓弄死就好了。
李啟疆還說,中泰國小旁邊有一個流浪狗之家,裡面許多流浪狗常常跑到學校來,不僅造成校園髒亂,有時候還會咬傷學生。經過他多次和流浪狗之家交涉,可能因此和流浪狗之家結怨,才會造成學生和家長以訛傳訛,說他當學生面前摔野貓。不過李啟疆強調,他站在維護學校的立場,如果被叛罰款他也認了,只希望流浪狗隻加趕快遷走,不要再影響到學校。這件引用動物保護法罰款的案子,是繼前陣子林口鬥狗被罰後,第二樁因為動物被罰的事件。(周長勝 楊振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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