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明起實施不溯既往

  從明天開始,您吃藥將更有保障了!藥害救濟制度,明天開始實施。只要服用有紅心綠十字標誌的藥品,吃出問題的,都可以向衛生署申請救濟,最高金額兩百萬元。不過,如果是自己亂買來的吃的,可就不理賠。像是威而鋼,沒有醫生處方,吃出毛病,可得自行負責.

  這些都是符合藥害救濟的藥. 只要按醫師處方用藥, 卻還吃出問題, 衛生署將給予藥害救濟. 不過要注意的是, 藥害救濟制度,必須先證明, 醫師藥師和消費者, 三者都沒有過失.

  聽到有了藥害救濟, 85年妻子因為吃下香港腳用藥, 不幸死亡, 卻無法要求賠償的吳志中,帶著一些遺憾, 因為新制度不溯及既往; 也帶著一點懷疑, 因為妻子照醫師指示用藥, 卻死得不明不白.

  過去的, 藥害救濟管不了; 未來的,藥害救濟也不全管. 就拿威而鋼來說, 如果沒有醫師處方, 像是藝人黃安,一下子余天給一顆, 一下子陽帆給一顆, 因為好奇,試吃半顆, 結果立刻產生副作用.

  像這樣沒有醫師處方,私自吃藥,吃出問題,當然不賠; 此外, 傳統的中藥, 復健的醫療器材, 目前也統統不賠. 所以說, 紅心綠十字, 還得加上醫師指示, 吃出問題來, 才不會求告無門.(項 薇 張良信 林淑卿 葛傳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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