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毀屍案傅惠蘭判無期徒刑

  發生在前年中秋節新竹縣竹東鎮的傅惠蘭殺人毀屍命案,上午新竹地方法院宣判,主嫌傅惠蘭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六位青少年分別被判處七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畫面中被帶入法庭中的傅惠蘭神色黯然,她在前年中秋節時因為忌妒死者林小蕙有較好的人際關係,因此設計將林小蕙灌醉後再唆使其他青少年以棍棒將林小蕙毆打重擊,在不確定林小蕙是否死亡就將之活埋,其手段兇殘泯滅人性,經過長達一年的審判,今天傅惠蘭在法庭上露出悔意而其他一齊犯案的青少年分別被判處七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這件殘忍的兇殺案,年紀輕輕竟然殺人又棄屍,而傅惠蘭因為已經成年因此判處重刑,希望能給社會一個警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