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肖像權屬誰?伍茲一狀告到法院

  如果有人拍了您的照片,然後拿去賣,您能控告他嗎?或許不能。但是如果您是名人,而且對方賣的照片又不只一張,而是好幾千張,那可就另當別論了。高爾夫名將【老虎】伍茲,兩年前漂亮的贏得了名人賽。許多人認為那簡直是藝術,包括運動版畫藝術家【拉斯】。

  過去25年來,【拉斯】一直把精采的運動鏡頭,製作成版畫,大量出售牟利。但這次他沒得到許可,而被【老虎】伍茲的法律顧問公司,一狀告到法院。

  他們控告【拉斯】侵犯商標,並且觸犯了【聲譽權】這項權利已經存在了50年,娛樂界人士經常靠它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上個月,影星【達斯丁霍夫曼】打贏了官司,獲得【洛杉磯雜誌】三百萬美元的賠償。這家雜誌曾擅用他在【窈窕淑男】影片中的人頭照,移花接木,藉以推銷女裝。

  法律專家認為,今後將會有愈來愈多的名人和運動健將,為了保障自己的形象和財路,向法院提出類似的訴訟。他們又說,【拉斯】這個案例,將有助於界定藝術和廣告的分野,更有助於釐清什麼是【所有權】,什麼才是創作自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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