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拍攝嫌犯曝光美法院判侵犯人權

  我們常在各種刑事案件中,看到嫌犯的畫面。但美國紐約聯邦法院認為,這是違反人權的做法,因此禁止警方再讓嫌犯曝光。這項判決來自一名涉嫌竊盜的男子,被警方帶著,在警局外繞了一大圈,目的只是為了給媒體拍照,害他丟了工作飯碗。因此他一狀告到法院。法院認為警方讓嫌犯蒙羞,侵犯了他的人權,因此限制警方不得再讓嫌犯做不必要的曝光。(蔡宜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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