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改為公訴三讀過關

  立法院院會上午審查我國刑法, 其中有關妨害性自由,也就是重大強姦等罪嫌, 院會三讀通過由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 而酒醉駕車因而肇事者, 也通過依原有刑罰外, 並加重其刑到二分之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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