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劫機不成立判刑一年

  在去年駕駛大陸民航機來台的袁斌與太太徐梅,由於法官認為並沒有構成暴力劫機的條件,將袁斌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創下了大陸劫機犯在台刑期最輕的判例。而檢方強調劫機不一定要使用暴力,將再提出上訴。

  去年十月二十八號中國國際航空公司駕駛袁斌帶著一飛機的旅客與太太,降落在台灣,表示要投奔自由,不過袁斌與太太徐梅和先前劫機來台的劉保才、黃樹剛、師月波等人一樣觸犯了國際法中的劫機罪,但是相對於先前劫機犯六到十年不等的刑期,袁斌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而法官也認定徐梅沒有幫助劫機的行為,只是非法入境,因而判刑六個月,並得易科罰金,雙雙創下最輕判決的記錄。

  雖然認定不同,但是人情的溫暖卻是到哪兒都一樣,由於在審理期間,天氣寒冷,院長朱瓊華自掏腰包為袁斌夫婦購買禦寒衣物,袁斌夫婦的滿心感激,都在一封封感謝函中表露無遺。(金愛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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