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跟會風氣盛行,許多人也都有被倒會的慘痛經驗,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民法債編,希望以法規保護參加互助會的民眾,不過,民眾卻認為,想要不被倒會,自己的警覺心才最重要。
想結婚?想買房子嗎?來個會吧!每當急需大筆資金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想到互助會,不過,互助會的風險高,萬一被倒會了,只能自認倒楣。立法院為了給跟會的民眾多一層保障,特別在民法債編中,加入「和會」的規定,不但會單上,要寫明會頭和所有會員的姓名住址電話,以及標會日期、金額等資料,會頭還不能是同個會的會員。不過,這是不是就能減少倒會的風險,有人不以為然。
標會經驗豐富的撿場認為,這些規定原本就存在,如今只是文字化,有心倒會的人還是會倒,加上以會養會等各種手法,民眾與其等出事了再循法律途徑解決,不如事先提高警覺。
另外,以後想結婚不必再跑到法院排隊公證了!在公證法三讀通過後,只要通過司法院考核的律師,都可以從事公證或認證的工作,換句話說,以後如果您想結婚,只要找個律師,花上一千元,五分鐘後就可以永浴愛河了!(蘇靜芬 何興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