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常常使用信用卡的循環信用來支付消費金額,但是您可能不知道,同樣的金額,在不同的銀行,所付的循環信用利息,可以差到三倍之多。而造成差異的原因,就是銀行計算起息日的不同。
同樣刷卡兩萬元,在支付循環信用時,不同銀行,付的利息就會不同。造成差異的,就是計算起息日的方式不同。
如果銀行以繳款截止日期開始計算利息,對消費者最有利,但是以銀行為您墊消費款日開始起算利息的話,您付的金額,可能就高出三倍之多了。而立委調查,國內有包括中信銀、花旗等十六家銀行,就採用這一種最高計息方式。因此未來除了立委要求金融局修改定型化契約版本之外,身為消費者的您,最好先問一下銀行,究竟怎麼計算利息,才有保障。(林思偉 李垣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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