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住宅區今後將可以有條件開設旅館、三溫暖,北市都發局表示,根據都市計劃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在住宅區開設旅館必須獲得住戶同意,建管處將嚴格規範設置條件,絕不是將現有違法業者就地合法。
台北市「都市計劃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案」放寬第三種、第四種住宅區,設置旅館、三溫暖,這是在民國八十六年市議會通過納入的規定,外界質疑,新市府放寬規定,將使得住宅區品質下降,北市都發局表示,在住宅區設旅館必須緊臨十二米寬道路,整棟都必須做旅館,最重要的是,要取得居民同意。
至於三溫暖,不必硬性規定要居民同意,但是要有獨立出入口,緊臨馬路,陳威仁表示,市府已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是「有條件」放寬,至於目前非法的業者,也得符合新規定才能就地合法,否則還是要取締。(劉秀瓊 羅聰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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