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駕車標準:三瓶啤酒

  一點點米酒可以讓菜更香,不過多一點點酒精濃度,恐怕就會觸犯刑法,法務部今天明訂零點五五毫克為不能安全駕駛的標準,也就是大約三瓶啤酒下肚後,酒精濃度就會超過這個標準。被查獲不但得吊照罰錢,還得面對一年以下的刑責。

  喝酒開車被臨檢的民眾經常為了喝幾杯酒與警方發生爭執,尤其在刑法增修酒後不能安全駕車改為刑事責任後,酒精濃度的認定標準勢必要更加精確,法務部參考德國美國的標準,呼氣量每公升含有零點五五毫克酒精成份,就認定是不能安全駕駛,以一名七十公斤的成人來說,大約是三瓶啤酒的量,而現行道路安全條例規定只要超過零點二五毫克,也就是大約一瓶啤酒的量,就算酒醉駕車,必須接受罰金吊照處分,法務部也明確規定如果介於中間值,有肇事情形,仍要以刑法處分。

  在法務部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取得共識下,這項認定標準最快將在下周開始實施。當然喝酒後不要開車,是您的最佳對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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