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命案洪曉慧民事判賠2400萬

  轟動一時的清華大學研究生許嘉真命案,兇嫌洪曉慧為了爭奪男友殺死同窗好友,更以王水毀屍,引起不小震撼,而許嘉真父母在傷痛欲絕的心情下,提出高達兩千四百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賠償要求,高等法院今天做出勝訴的判決,也就是說,洪曉慧在服刑期滿後,必須償還這筆鉅額的債務,如果加上利息,洪曉慧恐怕一輩子都還不完。

  去年三月為爭奪男友殺害清大研究所同學許嘉真後,洪曉慧在法庭上對於許嘉真父母提出的兩千四百萬元精神撫慰金加上十七萬的喪葬費用。洪曉慧說:我願意賠,雖然我現在沒有錢。因為這句話,高等法院認為洪曉慧本人已經認諾賠償,今天判決洪曉慧必須負起兩千四百一十七萬的債務,還要加上百分之五,一年一百多萬的利息。

  這筆超過兩千四百萬元的賠償金額比起白冰冰要求陳進興上億元的賠償金額來說,似乎是小巫見大巫,不過當陳進興被槍決後,上億的賠償只剩下形式意義,而洪曉慧被判刑十八年,出獄後可是真的要還這筆債。許嘉真的父母在得知法院判決後也表示,洪曉慧不可能還的清,即使拿到賠償金,他們也會捐給慈善機構,要求這筆龐大的賠償只是想強烈表達傷害他人的行為必須付出代價。(朱承遠 姜竹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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