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光公司控告台灣DRAM傾銷美國的案子,美國商務部今天做出了初判。裁定台灣的十二家廠商有傾銷的事實,必須收取保證金。而台灣業者最關心的是否課徵懲罰性關稅,美國商務部要等到今年十月份【最後裁決】的時候,才會決定。
美國商務部經過五個多月來的調查,作成初步判決,並公佈了被控業者的傾銷率。其中,以茂矽的近百分之三十一最高,其次是台積電轉投資的世界先進約百分之十。整體而言廠商的傾銷率,平均為則是百分之十六左右。也就是說,原本賣一百元的DRAM,台灣廠商平均便宜16元左右。因此,美國海關從今天起開始根據所公佈的傾銷率,向各業者收取差額保證金。等到今年十月,美方會做出最後裁決。如果確定沒有傾銷的事實,商務部會把保證金退還,但如果確定有傾銷,則不但會沒收保證金,還要課徵高額的懲罰性關稅。我經濟部長王志剛則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廠商被控傾銷案。
台經院院長吳榮義也認為,DRAM佔資訊產業百分比不高,影響有限。也許是早有預期,而且習以為常,被控相關產業在股市中的並沒有普遍下挫的情況。(林佳蓉 周怡怡 蔡希宏 羅聰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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