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19:婚紗底片所有權?

  帶著眾人的祝福,步上紅毯的另一端,許多新人選擇拍婚紗照見證了自己的決定,不過事後才發現,所有的底片並不屬於自己所有?也因此和業者鬧的不愉快。根據經濟部所制定的婚紗定型化契約範本,對於雙方的權限有一定的規範,可以讓消費者參考。

  和造型師溝通之後,經由專家的手法打造出亮麗的自我,這就是婚紗攝影的基本工。選擇好自個兒的型之後,再由專業的攝影師,以快門捕捉這海誓山盟的一刻,為新人留下了無怨無悔的見證。而拍了這麼多的底片,並不是每一張都能自個兒保留,可能只有洗出來的部份,才歸自己所有。

  曾經發生這樣的案例,新人拍完婚紗照之後,的確是非常的滿意,業者也洋洋得意,消費者想要保留底片以便日後加洗,但偶有店家以擁有著作權為理由,拒絕將底片交給消費者。所以會造成爭議,就是因為兩造雙方有認知上的差異。有些店家認為,照片拍的美侖美奐,正式攝影師嘔心瀝血之作,應該享有著作權的保障。而消費者則因為,拍婚紗是買賣行為的一種,權利理所當然歸消費者所有,爭執因而產生。也因為如此,經濟部會同照相公會,研擬一份婚紗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雙方做為參考。

  不過類似這樣的問題,現在的情形已經越來越少了,基於市場競爭的因素,許多業者為了顧及信譽、口碑,也率先跟進,甚至連容易忽略的肖像權,也都加入考量。

  個人的肖像雖然也有權利之分,只要拍的好,有可能被店加張貼做為招攬生意的工具,不過在當事人的心目中也認為,就是拍的美,才有如此的機會,只要雙方約定不能做為其他的用途,倒也是無傷大雅。

  買賣雙方所約定的契約,只要彼此承諾,也就有效。對於契約的內容應該如何?消費者可參考經濟部為婚紗攝影所擬定的範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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