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一九住宅大樓廣告看板權益分析

  住宅大樓的廣告看板,如果不偏不倚的遮住了你家的視野,能請求賠償嗎?除了廣告看板之外,如果商家要張掛招牌,要注意些什麼?有哪些責任?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要懸掛看板,就必須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定。

  五光十色的霓虹燈,從頂樓垂落的大型看板,雖然讓大樓的住戶多了一份的收入,卻也產生了許多的爭議。為了引人注目,許多看板的設計別出心裁,不但要夠大,還要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甚至還得一天二十四小時光彩奪目,所以總有一些住戶生活上受到影響。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大樓的外觀不得任意改變,如果要設置廣告看板或其他類似的行為,必須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統一決定,就是指公寓大廈裡每戶的所有權人表決,一旦決議,全體的住戶就必須遵守,而廣告物的設置也必須符合當地政府所定訂的廣告物管理辦法,對廣告看板的形式也有所規定,如果一切合法,當然,受影響的住戶也不例外。但是萬一外牆看板,不但阻隔了陽光空氣的流通,更眩的還是霓虹燈管照的整夜燈火通明,如果該住戶認為的確影響到生活的品質,律師建議,可朝兩方面爭取。

  如果外牆的廣告的確造成不便,住戶還可以向誰求償呢?律師說,嚴格來說,應該向設立看板的住戶反應,因為看板的設置有一定的利益,既得利益者當然有一定的責任,但是允許架設的大樓管委會可能也有協調的義務。

  不過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怎麼辦?律師建議,可能只能從住宅所有權的角度力爭。

  當然在廣告板設立之前,對住戶影響的層面可能已經考慮過了,不過偶有後來搬入的住戶曾發生類似這樣的情形,最重要的,還是和管委會協調溝通彌補的事宜,因為目前的法律並沒有對生活品質的認定有所規範。(鄭皓文 李中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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