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賄選案 鄭太吉等二十二人判刑定讞

  纏訟五年的屏東縣正副議長賄選案終於定案。包括前任議長鄭太吉、副議長蔡侑展等二十一名議員,被判處一年半到半年、褫奪公權三年等徒刑,由於其中有十一名現任議員、一名鄉長,將面臨解職、四個選區需補選﹐因此屏東議會政治生態將會出現重整的局面。

  這起國內政壇有史以來,賄選判刑人數最多的屏東縣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是在民國八十三年一月發生,犯行內容查出涉案收賄的柯清水等十九位議員,各收取五十萬賄選的前金,隨後還集體到泰國旅遊,而賄選經費則是由有意角逐正副議長的鄭太吉、蔡侑展籌措,並透過鄭太吉司機呂明和的帳戶轉手使用,全案同時查獲當時支付匯款的支票等證物。

  目前涉案的二十一位議員,除鄭太吉因涉及殺人罪嫌上訴中外,蔡侑展等十一位議員繼續連任,另外林枝讚現任萬丹鄉長由於涉案議員處以一年半到半年等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三年,連任議員中有八名國民黨籍、兩名無黨籍跟一名民進黨議員,並且還包括現任副議長蔡幸爵,都要面臨解職狀況,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屏東縣已有四個選區的議員缺額超過二分之一,必須跟萬丹鄉長合併辦理補選。而這項重大的議會政壇生態重組,預期也會為即將到來的總統大選,在屏東地區投下不可預測的變數。(張夢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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