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劫機案改判十個月徒刑

  大陸民航機長袁斌劫機事件,原本一審依劫機罪, 判處一年徒刑,高院今天二審判決認定,機長對飛機有部份自主權,改依罪名較輕的國安法,判處十個月徒刑。他的太太徐梅,維持六個月原判。

  袁斌去年十月,自稱遭到航空公司迫害,與妻子共謀,開著中國民航班機到中正機場,而在服完刑後,他和妻子將和其他劫機犯一樣,遣送回大陸。(朱承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