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長仁擄人勒贖仍判死刑

  當年從大陸劫機來台投奔自由的卓長仁,姜洪軍,施小寧三人,八年前為了勒索錢財,涉嫌殺害國泰醫院副院長的兒子王俊傑,經過多年訴訟,高等法院今天維持死刑原判。

  犯案的卓長仁,姜洪軍,施小寧都沒有到庭聆聽判決法庭上倒是出現一個寂寞的身影,他是被害人王俊傑的父親,國泰醫院副院長王欲明,卓長仁等三人在前審都依擄人勒贖罪嫌判處死刑,經過八年來不斷的上訴,高等法院今天改依恐嚇取財與共同殺人罪,仍然判處三人死刑,聽完判決,王欲明語重心長的說,這樣才公平。

  卓長仁等人是在八十年八月間鎖定王俊傑為綁架對象,藉口商談土地買賣而約出被害人,在殺害棄屍後還向家屬勒贖五千萬元,合議庭也是認定卓長仁並沒有擄人動作,不過恐嚇取財殺人罪證明確,因此仍然判處三人死刑。(朱承遠 姜竹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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