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因強暴案被判刑七年還在上訴的男子,又再度犯下強暴案,嫌犯的未成年女友不但沒制止,還協助男友犯下獸行,連嫌犯的母親對於兒子的犯行,也是一付不在乎的樣子.
現年二十三歲的男子陳信宏,之前才因為強暴案被判刑七年目前還在上訴當中,沒想到在八日,又利用無線電,約出十九歲的被害人,陳信宏先將被害人帶到中琉公園強行猥褻,又把被害人強押到新生橋下強暴,得逞之後陳信宏又變本加厲,將被害人押回家中三天,又連續強暴被害人二次,不過就跟許多強暴犯一樣,嫌犯是完全不承認.
而在這三天當中嫌犯的未成年翁姓女友,不但沒有制止還幫助嫌犯強暴被害人,使得被害人全身都是傷痕,而對於兒子不斷地做出傷害他人的事,嫌犯的母親居然一付不在乎的樣子,還罵媒體來拍攝報導,雖然嫌犯矢口否認犯行,但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將依強暴和妨害自由等罪嫌將二人移送法辦.(張國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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