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緊急命令發佈時機恰當

  行政院今天召開臨時院會決議建請總統依據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內容包括中央可以徵用水權、民間資源等措施,以統合事權,爭取災區重建安置時效,限時半年為期;對於外界質疑緊急命令來得太晚,行政院長蕭萬長表示,政府不是效率差,必須通盤考量需求後再行發布,比較週延,這個時機剛剛好。

  蕭萬長在召開臨時院會前先率領部會首長向地震罹難者默哀一分鐘。

  ,經過四個小時的討論,院會決議通過連戰所提的建議李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排除現行的法令程序,以利台中縣、南投縣全縣以及台北市、台中市等局部災區重建安置時效,最長以半年為限,內容包括籌措財源,如果發行公債就要排除公債法,提供災民長期低利或無息融資,中央政府可以徵用水權、和民間車輛器材等資源,而重建區必要時將實施交通管制,強制撤離危險區居民,並且提高哄抬物價者的刑責,蕭萬長在會後前往前往北市東星大樓災區探視時,強調政府現在決議發布緊急命令,時機剛好。

  蕭萬長表示災後行政院就已討論過緊急命令的事,而這項命令也無關選舉或擴權,李總統稍晚就將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最快下周二集會追認這項全國性的緊急命令,而這將是政府遷台來第四次發布緊急令。(張秀曼 薄征宇 周怡怡 蔡希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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