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八名死刑犯懲治盜匪條例引爭議

  法務部昨天以【懲治盜匪條例】槍決了八名死刑犯,掀起了法界和學術界許多質疑的聲浪。學者認為,【懲治盜匪條例】早在民國三十四年就已經失效,用來執行死刑有很大的問題。不過法務部上午表示,根據最高法院和大法官會議的解釋,這項條例沒有失效的問題。

  陳進興等八名死刑犯昨晚終於伏法,他們都是惡刑重大,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不過法學學者認為,法院以“懲治盜匪條例“來執行死刑“早就在民國三十四年四月八號失效,就算在後來立法通過展延,不過懲治條例失效在先,因此現在應該以普通刑法來執行。(王惠敏 薄征宇 蘇靜芬 何興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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