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易地 原則可行

  行政院提出以地換地,協助民眾迅速重建家園的構想後,國有財產局馬上決定換地原則,凡是災民所有的土地,被營建署判定為限建地,就可以就近換取等價值的國有地。

  地震過後,有許多災民才知道原來自己的房子是建在斷層帶上,目前營建署也積極標出災區的斷層帶,將來災民都可以以此為依據,跟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提出以地換地的申請。

  國有財產局的換地原則,第一個是等值對換,換到的地或許沒有原來的大,不過價值是相等的。

  而價格是以地震前的市價為依據。

  對換的原則,則是就近對換。

  國有財產局目前會就近清查台中縣市,南投縣,苗栗縣等地區的土地,供民眾就近對換,而為了釋出更多條件好的建地,國有財產局還會變更多起土地的地目,以便迅速推動這項政策。

  對於有人質疑換地原則,將使國庫囤積過多無用土地,造成財政困難,國有財產局則做了解釋。

  一般也預料,以地換地的政策提出後,應該會有較多銀行願意出面承受民眾的土地,協助災民重建家園。(張嘉君 方起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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