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災民可以以地換地的政策,國有財產局今天做出更明確的解釋,也就是災民只能拿建築和住宅用地跟政府來換地,而位在農地上的土地,是不能拿來更換的。
立委賴士葆質疑以地換地政策,只是政府概括承受的變形做法,不過國有財產局長李瑞倉表示,以地換地其實只是政府遷村計畫的配套措施之一,最主要的重心應為內政部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市更新、開發新市鎮,也就是說,大規模的遷村作業作下來,真正需要換地再建的比例並不高。另外國有財產局也再度說明可以要求換地的資格。
至於價格的計算方式,李瑞倉表示,將採始點一致、基礎相同原則,以震災前公告土地現值為計算標準,加成計算。
目前可供交換的災區國有非公用土地計四萬七千二百零二公頃,以公告現值計算,價值達新台幣五百零二億元。(張嘉君 方起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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