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 酒醉駕車重罰

  前陣子, 警察抓了不少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的開車族; 沒想到, 依刑法移送法辦後, 卻因為檢察官認定沒修法又沒肇事, 全都不起訴. 這麼一來, 交通部只好修訂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索性從0.25毫克以上的酒精含量開始處罰. 於是, 原本六千到一萬二的罰款, 修訂為一萬五到四萬五. 而且拒絕受檢的民眾,不只罰上限四萬五, 還要吊銷執照,兩年內不准考照.當然, 這項法案還得立法後, 才能實施. 只希望, 這樣的罰款, 嚇阻得了愛喝酒偏又還開車的駕駛人。(項薇 葛傳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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